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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司:德国职业教育体系介绍

2018-10-31

财政部国际司

  一、德国教育经费制度

  德国属于联邦制国家,由16个州组成,行政区划分联邦、州、地区三级,是世界发达国家之一,历史悠久,教育发达。根据德国联邦统计署2012年发布的数据,2010年德国教育总支出为1723亿欧元,占GDP的7.0%,占公共开支的18.6%。政府公共教育支出中90%源自州和县政府。

  (一)教育基本结构

  德国教育分为四个基本层次,即基础教育、高等教育、职业教育和继续教育。德国实行12年制的义务教育,公立学校学费全免,教科书等学习用品部分减免。德国公民满6-18岁必须接受义务教育,其中必须完成9年(有些州为10年)全日制教育,如果不能继续全日制普通学校或者全日制职业学校的学业,其余3年必须上非全日制职业学校。小学学生进入中学无需进行统一考试,依据小学成绩、教师鉴定、家长意见以及学生的志趣等进行分流,分别进入主体中学(5-9年级,学生毕业后大部分接受“双元制”职业教育)、实科中学(5-10年级,学生毕业后可在企业或机关任中级职员)、文理中学(5-12或13年级,学生毕业后可直接上大学)。德国培养人才主要通过两条途经:一是小学——文理中学——大学,这是一条直接升学的道路,它培养的是从事科学研究和基础理论研究的人员;另一条途经是小学——主体中学或实科中学——职业学校,这是一条直接就业的道路。每类学校的教师必须接受高等教育,为终身公职人员,享受公务员待遇。

  (二)教育投资体制

  德国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前由中央高度集权, 战后转变为极端的地方分权化, 实行各州文化教育自治。德国各州政府在教育管理方面享有充分的自主权,一般教育事务由各州制定的宪法、学校法和其他教育法令加以具体规定,教育领域的基础原则不是由联邦政府的主管部门确定,而是由各州之间相互约定。联邦政府对教育的权限仅限于一般的监督和协调。

  德国实行以州政府投入为主、联邦政府投入为辅的教育投资体制。中小学教育、高等教育、成人教育及进修等环节的日常经费投入主要由州政府和地方政府负责,包括建校费、教师工资、以及维持学校正常运转的公务费和业务费等。联邦政府也对各州的教育事业提供资金支持,但重点在高校扩建、新建方面,联邦和州各投入50%,在促进科研、师资培训和职业教育方面,联邦政府也为各州提供一定的经费支持。

  这一体制虽然形成了德国教育景观的多样性和灵活性,但也带来不利影响, 如各州在教育政策方面各自为政,缺乏州与联邦、州与州之间的相互合作与协调, 导致教育发展的不平衡。

  二、德国的职业教育体系

  德国的职业教育体系在整个教育体系当中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 是学生升学就业的主要渠道,因其为德国经济发展做出的巨大贡献而享誉世界。

  (一)德国职业教育的特征

  1.双元制职业教育制度。目前,德国约有40%的适龄青年人上大学,那些不能或不愿上大学的年轻人绝大多数则去接受不同形式的职业教育,其中又以接受双元制职业培训为主(约为70%),培训的人员是德国技术工人的主要来源。双元制职业教育模式被外界誉为德国战后经济腾飞的秘密武器,是德国职业教育的基本形式。“双元制”由企业和学校共同完成职业培训。企业是主导方,学校是辅助方。企业与受训学生首先要签订培训合同,接受其为企业的学徒工,然后安排到职业学校学习,最后还要接受行业协会的考核。职业学校事实上是一个受托提供培训的“外包”机构。接受双元制培训的学生,一般必须具备主体中学或实科中学(相当于我国的初中)毕业证书,学生一方面要在非全日制职业学校中接受专业的理论和文化知识的教育, 另一方面要在企业中接受职业技能的培训, 进行实践。“双元制”教育强调,学徒为将来的工作而学习,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的比例为30%和70%,或者20%和80%,理论课程以适应实践需要为主要目标,确保了培训质量和效率。

  2.高度重视师资队伍建设。在德国,从事职业教育的教师的标准非常严格, 进门难、要求严、待遇高是德国高等职业教育教师队伍的主要特点。职业学校教师一般需要大学三年、硕士二年和二年的职业准备期,经专家考核合格后才能取得教师资格,专业课教师还必须定期到企业实习或接受培训。这点十分值得我们借鉴。

  3.建立严格的考核制度。德国的职业教育考试既有中间考试又有结业考试, 既有书面考试, 也有实际操作技能考核。考试由经济界的自治机构( 工商会, 手工业会) 以及类似的单位组成的考试委员会主持进行, 委员会的成员由企业雇主, 雇员代表以及职业学校的老师组成。考试如果不能通过, 学生则不能从事本行业的工作, 来年要再参加一次考试。这种教考分离的考核方法确保了教学质量。

  4.企业的参与程度高。学校、学生以及企业对于实习的认识高度一致。企业为学生提供场所、详尽的实习计划以及受过良好职业训练的指导教师。

  (二)德国职业教育管理体制

  各联邦州的文化教育部门拥有对本州各级各类学校包括职业学校的管理权。但对于双元制教育中的企业教育,联邦则拥有管辖权。企业职业教育的具体管理,由联邦职业教育法授权给各行业协会负责,主要包括企业职业教育办学资格的认定,实训教师资格的考核和认定,考核与证书颁发,培训合同的注册与纠纷仲裁等。

  (三)德国职业教育经费保障体系

  德国的职业教育经费主要来自联邦政府、州政府和企业,由公共财政和私营经济共同资助,是一个多元混合模式,对学生免收一切学杂费。联邦政府资金的主要用途是向职业学校的学生提供贷学金、资助特别项目、建设职教设施、资助职教研究所、提供奖学金和开展国际交流等。而职业学校的日常经费则主要来自州和县政府承担。州财政主要承担教师的工资和养老金等,县级财政主要负责校舍建设与维修,设备以及管理人员的费用。企业的职业教育经费完全由企业自己负担。企业除了负担培训设施、器材等费用外,还必须支付学徒工在整个培训期间的津贴和实训教师的工资等。具体来说,德国的职业教育经费主要有五种来源渠道,且每种来源渠道的经费用途各有不同。这五种来源渠道分别是企业直接资助、企业外集资资助、混合经费资助、国家资助和个人资助。企业直接资助是“双元制”职业培训经费的主要渠道。

  (四)德国近年来促进职业教育发展的新措施

  1.制定和颁布新的《职业教育法》。由于近年来德国经济不景气, 许多企业减少提供实习培训的位置, 导致许多职校学生不能完成必要的岗位培训。德国政府一方面通过颁布新的《职业教育法》,允许全日制职业学校学生参加行会考试, 该考试在德国被视为进入劳动市场的准入证; 另一方面, 政府通过必要的资助,组织不能承担全过程岗位培训的企业组成培训联盟,让它们为不能继续升学的年轻人提供必要的职前培训。同时, 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强调要让德国的职业教育走出国门, 这使得部分职业教育课程有可能在国外完成, 或者得到国外的承认。

  2.促进大学承认职业教育学历, 提高职业教育的国际竞争力。联邦教育部要求, 职业教育、职业继续教育和职业时间要与大学学习相衔接, 并纳入大学所采用的欧洲学分系统。这使得经过职业培训的学生, 如果要进入大学学习,不仅职业教育经历可以被记入大学学分, 而且毕业后在欧洲范围求职更具优势和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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